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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城市给水规划、设计中的一些问题

作者:周洪洋 来源:中国水星

   1999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开始实施,规范主要对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给水范围和规模、给水水质和水压、水源、给水系统等方面作了规定。

  目前在城市给水规划中,规划设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的估算方法和用水标准,一般预测的方法是:工业用地的用水量采用土地估算法;生活区用水量采用人均估算法。而过去利用工业总用水量与工业总产值之比即万元产值单耗进行工业用水量预测,随着工业结构不断改变,产值和耗水的关系发生很大的变化,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很高而往往其耗水量不大,传统的预测方法已不适用了。

  为了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落实,在进行用水量估算和计算时,千万不能盲目进行,既要考虑到城市的未来发展空间,又要减少投资,节约水资源。现结合本人参与的一些项目评审会和实际工作经验,抛砖引玉,和大家探讨。

一、关于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管网漏失水量及不可预测用水量估算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和管网漏失水量。在给水规划中,这部分用水量一般取值为15%~25%,但如果考虑到中水回用到冲厕、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等方面,上述用水量可以降低很多。在北京,凡是超过5万m2建筑面积的小区,就必须上中水项目,这就是一个很好节约水资源的办法。用一个20万m2建筑面积的小区举例,人口在5000人左右,按平均每天0.2T/d的用水量,总需水量为1000T/d,排水量为850T/d(按0.85系数),如果将850T污水全部或一部分处理为中水,用于洒道路、绿地、景观用水、冲厕的话,每天就可以节约大约几百吨的水资源。这是一个很可观的数量,现在北京水费已到4元/吨以上(2007年可能到6元/吨),而中水处理费用在1元/吨左右,推广中水回用是一个控制用水量非常有效的办法。在城市给水规划中,关于浇洒道路、绿地、市政用水、管网漏失水量及不可预测用水量估算的问题,应结合这一行之有效的办法,合理降低规划用水量。

  就目前北京的实际情况来讲,推广中水回用有几个客观影响因素,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中水水质如何保鲜、清洁和收费过低。中水水质是一个技术层的问题,现在有一种保鲜的技术,在污泥池中用火山灰培育细菌,将培育的细菌循环到原水中,处理完后的水可以保鲜一个月都没问题(该技术处于试验阶段)。而收费则是政策范围,如果政府在这方面扶持的话,特别要对小区物业管理政策放开,可以考虑在中水项目上实行灵活的模式,发展壮大一批的中水处理、运行企业,通过市场的行为,节约水资源。

  所以在城市给水规划、设计计算时,设计部门应综合考虑中水回用,降低用水需求,规划局、自来水公司在审批时严格把关,控制用水量。

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问题。

  工业用水在整个的城市用水量中所占的比重比较大。工业给水系统中的重复利用,不仅是解决城市水资源缺乏的一种措施,还可以提高环境效益,减少使城市水体污染的废水量。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是节约城市用水的重要指标。在国家的一些工业开发区中,特别是南方城市,水资源充沛,自来水价格低,人们没有危机意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很低,远没达到国家的总体水平50%-60%,更不用和工业发达的国家相比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工业用地的用水量采用土地估算法。如果结合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土地规划用水量就会降低很多。去年北京燕山石化通过改进工艺和设备,利用周边山区有利的地形地貌进行水冷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年时间就节约一个官厅水库的蓄水量。北京燕山石化不但节约了大量的水资源,而且还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南方城市,虽然水资源充沛,但如果不节约用水,马上就会出现水资源短缺。比如广州市,江河比较多,但由于污染严重,可利用的淡水资源不多了。肇庆高新区的一个玩具城工业项目,占地800亩,其中工业用地500亩,行政办公、生活区300亩左右,规划人口2万人。规划设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的估算方法,规划用水量1万吨/天。而实际上,玩具生产线对水污染较轻,可重复利用余地很大,如果将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该项目有5000T/d就绰绰有余。这样一来,就可以节约了大量的水资源,也可以降低政府在自来水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

  要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政府就加强立法,统一制定有关节约用水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等,建立相应的节水技术法规体系。随节水工作的深入发展,原有技术法规在数量和技术上已日显不足,为此须从我国国情、城市与工业行业实际情况和节水实践经验出发,制定一系列有关节水的技术法规体系,包括标准、规范、规程、方法、指标、规定等,使之与节约用水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等配套实施,以便将节水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其中至少应包括:循环用水和冷却塔使用管理规定;城市与工业废水回用规定;冷却塔、循环冷却水系统及废水回用(包括中水回用)系统水质指标。

  规划设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设计时,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降低工业用水量,同时规划局、自来水公司在审批时应严格把关,控制工业用水量。

三、关于城市给水规划、设计应结合实际的问题

  城市给水系统的布置,应密切配合城市和开发区的建设规划,作到通盘考虑分期建设,既能及时供应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又能适应今后的发展的需要。重视城市规划法,完善城市功能分区,将各功能分区作细、做详,合理布置管线,预留好城市和开发区未来的发展空间。规划、市政等设计院在规划设计时应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承上启下,搞出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控制性规划应结合总体规划,市政道路、给水工程设计应结合控制性规划,小区或园区建设应结合市政道路、给水工程设计成果,合理布置管线,包括管径和埋深。

  有些经济较为落后的中小城市的领导,为了政绩工程,往往请一些规划设计院做城市20年的总体方案,也作的很好,很华丽,但就是没有结合国家经济和当地实际情况,而有些规划设计院往往会迎合领导的口味,照搬深圳、广州的一些模式,实际上一些空洞的规划、设计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没有合理的功能分区,没有正确定位,只会严重浪费国家资金和资源。

  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同时,供水部门应密切配合施工,该预留的部位一定要预留,没有预留的采用顶管施工,尽量不要破坏原有的道路。目前全国各大城市中,“开膛剖肚”的工程比较多,这当然也有政府各部门衔接的问题,最为主要的还是城市给水规划、设计水平问题低下,没有结合实际状况,合理定位,合理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没有实际意义,施工单位只有进行图纸变更,加上一些政府部门没有高标准、高起点邀请规划设计部门来做方案,或者是请不同的规划设计部门来做,中间没有衔接好,出现漏洞很多,虽然后来的方案很好,但脱离了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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